和平精英 和平精英 全球玩家的竞技冒险世界
作者头像

和平精英职业赛事体系选手及相关人员行为规范

官方运营团队   2022-06-10 17: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平精英职业赛事体系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的竞赛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联赛规则的行为,保障俱乐部、选手、艺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联盟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预防与培训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反联盟规定及联赛规则的行为作出处罚,切实维护各俱乐部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利益。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俱乐部负责人、选手、教练、裁判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赛事、日常游戏、直播及公众平台等联盟认为有必要对适用范围内人员言行进行管制的场景。

 

第二章 违纪行为

第四条 迟到行为:指参赛相关人员未能准时抵达比赛赛场配合赛事方进行赛前准备工作。

第五条 不尊重裁判行为

(一)选手或相关工作人员不尊重并不服从裁判判罚,对判罚存在异议时未通过正规途径与主裁沟通;

(二)选手或相关工作人员在公开场合对裁判判罚存在质疑;

(三)选手或相关工作人员对当值裁判进行语言挑衅、侮辱;

(四)选手或相关工作人员对当值裁判有肢体行为。

第六条 非公平竞赛行为

(一)俱乐部或选手在任意时间场合使用非法程序(外挂)或没被认可的程序进行游戏或比赛;

(二)选手在参加任意官方或官方授权赛事时有代打行为;

(三)比赛过程中窥屏或试图窥屏的行为;

(四)队伍管理人员或选手出现任何操控胜负或默契赛的行为;

(五)选手在比赛中出现恶意中断比赛,妨碍比赛进行,恶意掉线,利用游戏漏洞等行为;

(六)选手在比赛中出现任意主观性自杀等消极比赛的行为;

(七)谎报信息或信息造假行为;

(八)选手携带未经赛事方允许的设备进入比赛区域;

(九)选手利用游戏公共语音频道进行交流;

(十)中途无故退出官方比赛或者罢赛;

(十一)利用游戏漏洞:禁止故意利用游戏中的 BUG 来获取优势,包括所有未发挥预期作用,违反了《和平精英》设计目的对游戏功能的运用。

第七条 代打行为:指雇佣其他选手代为参赛或使用其他选手账号进行比赛的行为。

第八条 不当言论:制造、发表、传播侮辱性、攻击性语言或其他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言论。

第九条 挑衅行为:故意通过语言、肢体动作等,挑起其他选手或相关工作人员的敌意或暴力,影响、扰乱赛事行为。

第十条 威胁行为:为赢得比赛或获利,使用恐吓或暴力等手段逼迫裁判、其他选手等相关人员的行为。

第十一条 干扰行为:使用任意手段实施干扰现场设备、阻止裁判判罚、影响赛事或演播流程的行为。

第十二条 擅自通讯:擅自携带通讯设备进行比赛区域,或利用通讯设备发送、接收任何通讯讯号,如发送短信、邮件、社交软件信息等。

第十三条 违禁药物:服用任何联盟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包括且不限于用于兴奋、镇静、抑制类的药物。

第十四条 衣着不当:指队伍衣着不整洁统一,或含不当言论、不当宣传、竞品宣传等元素。

 

第三章 违反职业素养的行为

第十五条 泄密行为:指非经联盟许可,俱乐部选手或其他相关人员通过各类渠道向外界传播传递职业比赛相关的规则文档、参赛场地、参赛时间、舞台设计、宣传片或联盟其他相关资料的行为。

第十六条 负面言论:指制造、发表、传播任何不利于联盟、联盟关联方或联盟其他成员言论的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政治敏感(如“港独”、“台独”等)行为。

第十七条 弄虚作假:制造假象欺骗他人或其他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如更改选手年龄、冒名顶替等。

第十八条 骚扰:长时间或高频次的恶意影响他人、使之不得安宁的行为。

第十九条 拒绝服从:违反诚实告知义务,拒绝配合联盟调查,或怠于执行联盟的安排及决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 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国家公共秩序、不符合善良风俗或违背一般社会道德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正当交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俱乐部教练、选手、联盟及其关联方等人一定的现金或其他形式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歧视与侮辱:就他人的某种缺陷或因他人的种族、肤色、出身、宗教信仰、政治立场或者其他任何观点等以不平等眼光对待,通过侮辱、歧视或诋毁言辞或行为冒犯国家、个人或者团体的尊严及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 赌博:指任何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任何与和平精英职业赛事体系结果有关的投注与赌博。

 

第四章惩罚

第二十四条 如任何选手、教练等人员被证实违反上述任何规则,联盟将根据严重程度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或严重警告

(2)罚款

(3)禁赛

(4)取消参赛资格

(5)解约

对于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未列明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联盟有权参照本规则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确认,最终以官方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