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体抢先看 | 孤胆枪手——流浪的人与和平的枪
2024-08-26 10:55
《好好活》
无论何时,每个见到哈里森的人,都能瞬间感受到他的强悍,他带着与都市人截然不同的冷傲,像孤狼般游走于生死之间。不同于那些追求刺激的狂徒,成为最强,是他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哈里森的家乡是偏远的西北部地区阿尔巴诺,那里虽土地贫瘠,却是连通两个国家的重要走廊,在诸多势力的打压下,发展十分滞后。大人们总对此感到忧虑,儿时的哈里森却很满意这种不用上学的日子,直到战乱彻底爆发,哈里森才意识到,他们一直是被圈养的羔羊,豺狼和虎豹因为分赃不均打了起来,却无人在乎当地人的死活。土地、人民,都是可以被衡量的财产,值得用枪炮来争夺,用炸弹来摧毁。
家园在一夜之间化为焦土,前去抗争的父亲再无归期,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十四岁的哈里森背着父亲留下的老猎枪,牵着家里唯一的小马,护着母亲和妹妹,跟随人群往山间谷地的难民营逃去。
可他谁都护不住。广播里的“不许离开”一遍遍重复着,所有试图逃走的生灵都是被攻击的对象,先是小马嘶吼着断了气,再是母亲倒在了机枪扫射密密麻麻的枪声里,最后是妹妹哀哀的哭泣,她的肚子汩汩冒血,堵也堵不住。哈里森记得所有声音,它们总是在梦里回响,但他不记得自己的声音,或许那时,他根本不敢发出一丝一毫声响。
在苦难中幸存的人,往往要经受更大的煎熬。哈里森拖着受伤的左腿,攥着枪继续前往难民营,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声音,就是母亲离世前虚弱的叮嘱:“要……活下去,好……好活。”这条路九死一生,每个活着的人,都有责任代替亲人继续往前走。
乱世只有弱肉强食,一个受伤的男孩靠什么活?哈里森握紧了手中的枪,这是他唯一的依仗。体会过痛彻心扉的无力,就格外渴望力量,他被迫冷硬起来,温顺的羔羊只会等来宰杀,长出獠牙,才能自保。
从这场灾难中“诞生”的孤儿不在少数,骁勇善战的哈里森聚集了跟他一样面黄肌瘦的同类,他们像石头滩上拼命扎根的野草,想尽办法活。在战场上,除了尸骸,就是枪。枪是饿狼的獠牙,也是他们能靠自己活下去唯一的可能。在这愈燃愈烈的焦土地狱,哈里森和伙伴们,成为了被世界遗忘的“孤儿帮”。
哈里森十七岁那年,阿尔巴诺的动乱又一次升级,和平国联也被惊动,派来了维和部队。哈里森对他们能否改变地狱的局势不抱任何希望,不出所料,两个月后,维和部队的行动受到了内外双重阻碍,将在约定的时间退兵。
这世界没有真正的和平,活着,不过是片刻的安稳。哈里森不相信救世主,在维和部队撤军的那个夜晚,“孤儿帮”决定冲进入侵者的军营,死战到底。大不了与敌人同归于尽,如果侥幸活下来,就替同伴好好活。
正当他们孤注一掷、以命相搏之际,维和部队的意外之举,却在绝望中带来了转机:大部队虽然撤退,而带队的那两个男人却逆势折返,他们互相配合,以少胜多,炸毁了敌人的武器库。这冥冥之中的里应外合,打了敌人个措手不及,随后,维和部队的大军赶回,掌控了战局。
经此一役,哈里森也不禁对维和部队另眼相看,两拨人渐渐熟了起来。这两个敢于违抗军令的男人,一个叫吴海,一个叫古斯特,是维和部队的指挥官。
孤儿帮喜欢古斯特,他是个爱玩炸弹的怪人,待人很友善,还特别想教孩子们踢球。他曾经充满激情地表示,维和部队要将和平带到阿尔巴诺:“孩子们就应该生活在和平之下!”
生活在和平之下?那是种什么滋味?不记得了。哈里森在混乱中生活了太久,他能想起的,只有那个撕心裂肺的夜晚。
阿尔巴诺没有和平,也没有球。古斯特就拿碎皮子缝了个布包,吆喝孩子们玩耍。孩子们当然会围着他,因为从他身上偷来的炸弹,可比皮球更珍贵。
维和部队改变了阿尔巴诺的局势,并决定送孩子们去城市里接受教育。但对那两个男人违抗军令的判处也随之而来。结果令哈里森意外,古斯特一人担下了所有责任,被开除军籍,即日被遣离队伍。吴海则接下了军功,继续前行。
分别前,古斯特好奇,为什么哈里森不像其他孩子一样,跟和平国联走。哈里森告诉古斯特,他对判处的结果感到不忿,作为见证者,他明白古斯特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但古斯特仍然乐呵呵的,他说,守护和平是一时之勇,更是一世之忧,吴海是个英雄,能比他走得更远,守护更多的人。
古斯特还发出了邀请,既然哈里森不愿意跟和平国联走,一个退伍老兵,守护一个少年还是绰绰有余的,不如跟他一起周游世界。
可哈里森不是古斯特,他做不到把未来托付给另一个人。活着,只能靠自己,这是他的本能。在机场大厅,在心间一重又一重的风暴下,哈里森不告而别,混进了前往班南的航班。
班南,热带雨林中的无主之地,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独立城邦。这座城市是人类社会中的野蛮丛林,全球的雇佣兵在这里聚居,猛兽般的殴斗多如牛毛。混乱的环境,朝不保夕的生活,弱肉强食的准则,却恰恰是哈里森熟悉的样子,比起未知的“和平”,继续在这种苦难里煎熬,才是他这辈子应得的。
在班南,每个人选择成为雇佣兵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为了赏金,有的为了刺激,而哈里森,是为了踩着这混乱的阶梯,好好活,活成可以不依赖任何人的——最强的人。凭借着绝佳的单挑能力,二十岁的他不仅在班南赢得了名声,还一跃成为了排名前十的顶级雇佣兵。
但班南的混乱与日俱增,这里除了黑市与自由雇佣兵,最出名的,是本地特有的经济作物“苏曼草”。
苏曼草开过洁白无害的花,便会结出一种纹路如蟒般诡异的果实,这种果实经过加工,能够制成大幅提振精神的药片,让服用者的体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突破。许多雇佣兵都在食用苏曼草,人人都沉迷于它的力量,却忽视着它的危险:少量的食用虽然能提振精神,但长期食用,则会令人逐渐狂化。
每年因食用苏曼草而死的人不胜枚举,但它依然在班南灿烂开放。一直从事“苏曼草”贩卖的班南本地组织“夜枭”,也因此越做越大,富得流油的他们招募了许多雇佣兵,逐渐扩大了自己的武装队伍,成了全球闻名的区域霸主。
哈里森从未碰过“苏曼草”,他不屑于借助任何歪门邪道去赢,但他也从未想过要去改变班南,无论是“苏曼草”也好,“夜枭”也罢,和雇佣兵一样,他们都是班南的一部分,共同构成了这番地狱景象。
但二十九岁时的一次任务,彻底改变了他的看法。当他把枪对准那个悬赏榜上鼎鼎大名的恶霸,他才发现,这恶霸,也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在他身后,一群娃娃兵擦拭着枪火,露出狠毒的表情。在营地的角落,十几个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女孩,正祈求更多的苏曼草,以缓解她们此刻的痛楚。而有的女孩已经死去,翻开的肠肚鲜血横流,她们是运送苏曼草的容器之一。
那一瞬间,他又听见了少年时阿尔巴诺密密麻麻的枪声,听见了妹妹的肚子堵也堵不住那汩汩冒血的声音……但他却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活着,却活成了什么?
在他片刻犹豫之间,夜枭的雇佣兵对他发起了围剿,哈里森即便神勇过人,也终究寡不敌众。这一战,他输了,但他不后悔对夜枭出手。
在大雨中等死的时候,失血过多、浑身冷得发抖的哈里森,想起了古斯特的话:“孩子们就应该生活在和平之下”,他不禁去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逃走,会是怎样的境遇。他来到了班南,这里的孩子,为什么也没有资格生活在和平之下?只要苏曼草一直存在,欲望就会把曾像他一样的天真孩童,步步推向深渊。
这地狱,有他一人,还不够吗?
像是上天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在哈里森彻底闭眼之前,他被一支来自外乡的小队救了下来。为首的领袖,名叫劳伦斯。劳伦斯认出哈里森是排行榜上赫赫有名的雇佣兵,便郑重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他要铲除夜枭,烧光“苏曼草”,改变班南的混乱。哈里森想起了那个与维和部队并肩作战的夜晚,很多年,都没有再遇到志同道合的人了。
哈里森尽己所能为劳伦斯搜集着夜枭的情报,而劳伦斯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一支犹如天降神兵的精英部队先是突袭了夜枭在重生岛的分基地,又在次年围攻了夜枭的总部——天堂度假村,这块盘踞班南多年的巨大烂疮,竟然就这样被迅速而轻巧的铲除了。
哈里森的心骤然一轻,他没有跟随古斯特去往和平的社会,但他似乎成为了古斯特。他和劳伦斯一起,给班南的孩子带来了和平。
在劳伦斯的诚意邀请下,孤胆独行多年的哈里森,找到了家。
“过去叫什么不重要,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黑鹰集团,你是我最值得信赖的伙伴。”
战斗,已经是哈里森无法剥离的生活姿态,但他愿意以自己的能力,尽量做点惩奸除恶的好事。他曾一味追寻力量,渴望踏着混乱的阶梯走向更高处,但高处到底有什么?三十三岁的哈里森能够这样回答:更高处,有镇压混乱、恢复和平的力量,真正的强者,可以让更多人好好活、自由地活。
“我的枪,会告诉你什么叫和平。”哈里森以实绩践行着他的宣言,而劳伦斯给予了哈里森深厚的信赖与尊重,黑鹰集团内的高难度任务,往往都有哈里森参与的身影。身担重任的哈里森乐此不疲地奔波于全球各地,为此他已很久没回过班南。
作为黑鹰最强的雇佣兵,全球最强的雇佣兵,哈里森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于劳伦斯的价值,他更意识不到,在劳伦斯心里,自己只是个愚善的打手。当哈里森再次踏上班南的土地,这里的一切超乎他的想象,他最期待秩序到来的地方,却堕为了比夜枭存在时期更残酷的炼狱。
“苏曼草”不仅漫山遍野地怒放,黑鹰集团更把原本的夜枭生意网进一步加强。原来,在他面前信誓旦旦烧光苏曼草,只是为了将价格拱得更高一些。
当不义的压迫再次上演,当底层的妇孺仍然被苦难折磨,绝望的女孩被胁迫着走向阴暗小巷,苏曼草的味道像亡魂般萦绕身旁,哈里森攥紧了手中的枪,像十四岁那年一样,在一声声“不许离开”的警告声中,他牵起小女孩的手,毅然烧掉了黑鹰集团最重要的“苏曼草”花田。
“孩子们就应该生活在和平之下”,他说。身后一阵阵连续不停的爆炸声,奏响他离开这里的每一步。那一瞬间,他仿佛带上了那个十四岁的自己,他们会奔向和平,再将和平的光芒带回这里,点亮班南。
漫山的“苏曼草”涌起火浪,透过火焰,是黑鹰首领劳伦斯阴鸷的目光。可哈里森从来不是谁的随从,他的一腔孤勇,让他纵使在未来要面对黑鹰如影随形的追杀,也依然会选择为心而战,为和平而活。